新華社香港1月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3日表示,就當日上午在特區立法會(huì )綜合大樓會(huì )議廳進(jì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huì )議員宣誓儀式,監誓人特區行政長(cháng)官林鄭月娥確定全體90位候任立法會(huì )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立法會(huì )議員在就職時(shí)必須依法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通過(guò)關(guān)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zhuān)ê?jiǎn)稱(chēng)“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jìn)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wú)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根據于2021年5月21日刊憲生效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經(jīng)修訂的《宣誓及聲明條例》指明行政長(cháng)官或其授權人士為立法會(huì )議員宣誓的監誓人。
香港特區政府發(fā)言人表示,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guān)的法律規定,特區行政長(cháng)官確定全體90位候任立法會(huì )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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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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