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2月30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huì )和司法機構30日表示,歡迎、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就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作出解釋。
特區立法會(huì )主席梁君彥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zhuān)恰耙粐鴥芍啤毕孪愀蹜椫浦刃虻囊徊糠?,以厘清相關(guān)條文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排除了法律執行程序中的不確定性,確保香港國安法可以完整準確實(shí)施,是有效實(shí)踐二十大報告提出“落實(shí)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一步。
梁君彥說(shuō),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zhuān)M(jìn)一步強化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huì )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整體利益,并有助香港特區將來(lái)更準確理解和執行香港國安法,防范危害國家安全的風(fēng)險。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作出清晰的解釋及說(shuō)明,消除了不必要的顧慮,有利營(yíng)商和投資環(huán)境。
梁君彥強調,作為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guān),立法會(huì )必定堅定不移,致力維護國家安全,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huì )議員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表示,歡迎及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依據憲法以及香港國安法賦予的權力,對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作出解釋?zhuān)岳迩逑愀蹏卜ㄏ嚓P(guān)條文的立法原意,協(xié)助香港特區更全面及有效地落實(shí)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司法機構表示,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依法行使權力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作出具法律約束力的解釋。
司法機構表示,將會(huì )繼續按香港國安法第三條的規定,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dòng),并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職能,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